哈哈哈
平安!请问安乐死可以合法吗?
这合法与否的问题你得问中国政府啊,美国现在有两州是合法的。欧洲有荷兰比利时澳洲瑞士。福音主要的关切在于死后是否安乐。如果说基督徒是否可以这样做,或许我们当回到一个“是否出于信心”的原则上而不是从社会道德上看。
平安!请问安乐死可以合法吗?
这合法与否的问题你得问中国政府啊,美国现在有两州是合法的。欧洲有荷兰比利时澳洲瑞士。福音主要的关切在于死后是否安乐。如果说基督徒是否可以这样做,或许我们当回到一个“是否出于信心”的原则上而不是从社会道德上看。
与蒙哥交通总是受益匪浅。前日与几个朋友吃饭,他们几个都是政府机关,公务员,还有两人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工作。席间谈起最近国内发生的几件食品安全事故。这俩人一紧地叫冤,说饲料本属于农业部管辖,与质量监督局没有干系,我也赞同,说,其实一出事就撤领导,这种做法不可取。另一位政府哥们却佶问道:不撤职怎麽办?我说:撤职不是办法,到底是怎麽回事都没弄明白,凭什么撤人家?假如说出事先撤一把手,那么总书记该不该引咎辞职?谁来撤他。再者,你们政府公务员天天如此的轻松与腐败着,估计这点事你们整不明白的。说到这里大家嘻嘻哈哈开始回避正题了。我心想:你们打根上就烂了,倒霉的就成了垫背的,说不定下一个就是你。此时我真的很想劝他们几句。然而,心里有个声音却说:没有用,他们现在听不进去。哎,主啊,我是该恨他们,还是该爱他们呢?
我想得时不得时、有用没用我们都得传福音。但是要有主的同在,我们总是要爱他们的(基督的工作是把人和罪分开了),担罪担的人当然值得怜悯。有了这样的心才会有合宜的话引导他们到主面前。
我可以为主见证有关“同性恋真相”的一些经历。我本人就是经历同性恋挣扎的人,起初再还未信仰基督福音之前,我是非常难以接受自己这种性取向的(这可以表明上帝的律法本在人心中),然而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基督福音这回事,所以我非常痛苦自己的遭遇,后来居然萌生了变性这样一种想法,因为当时我觉得只有通过改变性别才能让我里外一致,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位主的儿女把基督的福音传给了我,当时我被莫明其妙地吸引住了,于是走进了教会,了解了基督的福音。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审美观、性爱观等开始渐渐改变,仿佛突然之间换了一个性情。我希望变性的想法就这样烟消云散了。但是得救是一个过程,当时的我正如保罗所描述的一个基督徒里面两律交战的光景。一方面,我深深厌恶自己的这种性取向,另一方面,那个东西又死死地缠住我不放,几乎是每时每刻。但是今天的我对于这个问题已经得胜有余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总结了一些教训:第一,我觉得同性恋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性取向的问题,因为圣经说,当一个男人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时候,这人已经犯了奸淫。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人的性取向归正了,他若不保守自己的心,仍然在会在性方面犯罪。第二,同性恋面临的难题不仅仅是婚姻,很多这类人群都会因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回避婚姻之事,以为既然无法与异性产生爱情就不必结婚。这当然也是错误的婚姻观,因为圣经里并没有说婚姻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一个盟约,是上帝自己亲自设立的,不是人来定义的。所以仅仅因为性取向而逃避婚姻是不足以成为理由的。第三,同性恋这种所谓的倾向即便是“天生的”也不足以成为可以被允许的理由。就好像我们基督徒都知道,世人都是罪人,一个罪人里面是被完全玷污的,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等等,这些同样是与生俱来的,难道就可以因此不被约束和审判了吗? 以上三方面是我初步总结的教训,最后再补充下,我们基督徒看问题是从圣经的角度去分析的,这圣经已经提供了我们在世上需要的一切的辅导原则,根本不需要世人再发明一套学问,就好像如今的心理学的毒害渗透到社会各方面甚至是教会里一样。实在另人揪心。
感谢主你有这样好的交通。主若许可我们十一月中就会有关于这方面的节目。
“圣经叫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从心里做,如同服事主。这种服事也可以用忠心有见识来形容吧。如果主以为我们该更长大点,许多时候还真可能故意把我们的兴趣与热忱拿走呢”、“工作责任的要求与自己的兴趣热忱之间,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这些话真是开了我的心窍,原来我该再长大一些了,以责任、忠心而不是以个人喜好或热忱来做事,这是一个成熟基督徒在社会中尽责的利器。 走二里地!蒙哥,谢谢你!
别客气。你再讲下去我就得把你的留言改成悄悄话了。
谢谢蒙哥这么快回信。我依然还需要感谢主!
有时该做的事还得逼逼自己才好,这样“第二里路”的努力之下,你就会发现有另一种主的同在。对一个成熟的基督徒而言,工作责任的要求与自己的兴趣热忱之间,其实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你的单位不是教会,但圣经叫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从心里做,如同服事主。这种服事也可以用忠心有见识来形容吧。如果主以为我们该更长大点,许多时候还真可能故意把我们的兴趣与热忱拿走呢。
蒙哥你好!我们是河南郑州的一个家庭聚会,靠着神的恩典,我们教会的弟兄姊妹越来越多,可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小孩子也越来越多,以至于影响到邻居还有上下楼的日常生活,我们也尝试着搞了主日学,但是没有专业的老师,根本就管不住小孩子们,结果还是每逢星期天,小孩子到处乱跑,影响邻舍们的生活,我们决定先培训主日学老师,又不知道从何做起,所以我就想起了蒙哥您,我听您做过这样的节目,觉得你们做的挺成功的,不知道你们的教学课程是否适合中国的小孩子们?
我们会请主日学的培训同工用[email protected]或电话和您联系,进一步了解状况。
听了蒙哥今天的讲演,稍稍明白:原来人类的文字是远不能和哲学智慧划等号的。也许正因如此伟大的相对论,才能从一个幼年患过“自闭症的”天才脑袋里形成。同样的一件事,在不同的民族,文化的语境中被表达的倾向,和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况且,人的心里充满的是什麽,迥异
反过来讲神却能用人有限的话把他永远的心意传达给我们。所以我们传道的人要格外小心,守在神炼净了的话(包括用词遣字、甚至语法思路)中,不要轻易去发明一些人的话代替了神的话。“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这是神责备约伯三友的头一句话,可能也是神对我们今天诸多说法教训的头一句话。
听过早期的节目, 发现启木原来与我同校同系, 猜可能是我师弟吧, 呵呵, 不过我的数学全忘光了. 启木也住25号楼, 吃14, 15食堂吗? 很久没回去, 不知道都啥样了. 说到"一次得救, 永远得救", 每次在团契里提到这个, 都会讨论个没完, 以后要谁再提, 罚去读约翰福音十章三遍.
感谢主啊。已转达岂木兄(或是启目、起墓都可以,他这个名字其实比小贝半张饼的功力更上一层,就是念起来不够灌木临风)。常有人以为进天国后闲得无聊,其实单是拉关系就可以忙半个永生。
有人这样问我:同性恋既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同性相爱,又无法和异性产生爱情,仿佛注定是悲剧,那么同性恋基督徒怎么办呢?难道让他们都独守空房吗? 我想以两个提问来要求基督徒们思考: 请问谁说婚姻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的?请问,有性爱的需要就可以随意选择性对象吗? 如果不弄清这两个问题,那么有“同性恋倾向”基督徒是很难得胜撒旦的诡计的! 圣经里并没有“同性恋”这个词,因为所谓“同性恋”根本不可以成为一种身份或者是性别,上帝创造的是男人和女人并不存在第三种人。然而圣经视同性恋的罪和其他诸如贪婪,奸淫等是一样看待的,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信了基督,完全可以得胜这个罪,但这个不等于说这个人的性倾向就一定改变了。
倾向到底是什么呢?倾向与私欲牵引之间的区分何在?顺着这个倾向而行与犯罪相同吗?....的确,有许多难题。基督徒值得思考。最后我们必需以神的话(包括神所指定的名词)来面对自己的问题。撒旦的诡计往往从改变字典和定义开始。很不幸,人的文明对此诡计向来中毒甚深,此事更不例外。在这个现象泛滥成灾之先,撒旦的各种说法必先浸淫了社会,就像进化论一样。然后当我们成为受害者时,就益发难以自拔;对想帮助他们的人而言,也遭遇许多需要披荆斩棘的困难,从我们此刻在网上的讨论已可见一斑。大家的心其实相当一致。中国的教会与社会都在愈陷愈深,又避而不谈。当为此祷告。
人的审美观和很多的评判标准都是跟教化风俗相关的。 唐朝以胖为美,很多人想象自己未来的伴侣时就带来一个希望对方是丰满健硕的;现在很多人开始设想自己未来伴侣的样子时也从杂志上精美的图片出发。百年之前中国的男人喜欢裹脚的女人,女人们因为大脚嫁不出去,男人娶了大脚的女人一辈子觉得上天对自己太不公平,借点酒精的麻醉才让自己不过分在乎女人的大脚。 人生而有罪,不然上帝留下圣经并赐与他的独生爱子洁净人的罪岂不是太多余?但是人凭借自己吃“禁果”以后得到的判断力发展出各样的学问,来证明自己本来就是罪,而不需要悔罪。不要让所谓的科学研究来暗示自己,自己这样就是正常的,而不需要悔改。 为什么给定一个前提:这个朋友会一直活在这种状态里,而主不会用她来做见证呢?这很遗憾。
原则上您说得没错,但是实行上确实许多人未得完全。不是深受其害的人往往无法体会他们自责与挣扎的痛苦。若是太过原则化、简化这些事,仅管说对了,却反而不帮助这些压伤的芦苇了。